上两期分别说了“女子无才便是德”和“男子有德便是才”,究竟古人对德和才怎么取舍?


明末清初小说家褚人获(1635—1682)撰写的《隋唐演义》,七十六回中通过小说人物的一段话,表明作者对“才德之经与邪正之辨”的看法:“人亦有言,男子有德便是才,女子无才便是德,盖以男子之有德者,或兼有才,而女子之有才者,未必有德也。虽然如此说,有才女子,岂反不如愚妇人?周之邑姜序于十乱,惟其才也。才何必为女子累,特患恃才妄作,使人叹为有才无德,为可惜耳。夫男子而才胜于德,犹不足称,乃若身为女子,秽德彰闻,虽夙具美才,创为韵事,传作佳话,总无足取。故有才之女,而能不自炫其才,是即德也;然女子之炫才,皆男子纵之之故,纵之使炫才,便如纵之使炫色矣。此在士庶之家且不可;况皇家嫔御,宜何如尊重,岂可轻炫其才,以至亵士林而渎国体乎?无奈唐朝宫禁不严,朝臣俱得见后妃公主,侍宴赋诗,恬不为怪,又何有于嫔御之流?甚或宦官官妾与徘优侏儒,杂聚谐谑,狂言浪语,不忌至尊,殊堪嗤笑。”


在褚人获看来,“男子先有德后兼有才”是“才德之经”的正道,“才胜于德”已“不足称”,“有才无德”更是万万要不得!“而女子之有才者”,若因男子“纵之使炫才”,轻则“炫色恬怪”,重则“亵士林而渎国体”,当然必须打入邪门歪道。


由此或可推论:古人为了“防微杜渐”,即使矫枉过正也在所不惜,因此逐渐形成“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因为古人错误的以为“有才女子多无德”,所以硬生生把所谓的“才德之经”强加在女子头上,不知道活生生扼杀了多少有德的才女?这种形同因噎废食的古板做法,竟然迟至清初才遭《女范捷录》作者刘氏专章唾弃,恐怕也只能喟叹“亡羊补牢”来聊以自慰了。


小说家之外,正统史家又如何看待“才德之经”呢?北宋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对德才关系有段论述:“夫聪察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凡取人之术,苟不得圣人、君子而与之,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


姑且做个简单的数学题:给你100分,请在德和才之间自行分配。司马光建议宋代皇帝任用的头等人才是“才德全尽”的“圣人”,意即德=50、才=50;二等人才是“德胜才”的“君子”,设为德=70、才=30;三等人才是“才德兼亡”的“愚人”,那是德=0、才=0;最不能录用的是“才胜德”的“小人”,许是德=30、才=70。


如果宋朝皇帝都很听司马光的话,全按《资治通鉴》的标准来选用人才,结果将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