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一个容易受伤的孩子。


小时候,每当母亲发现我身上醒目的伤疤或淤青的地方,追问我在何时何地不幸挂了彩,我总是一问三不知。母亲常斥责我走路不长眼,心思都不知跑到哪儿去了。我想,不小心受到磕碰的当下,我应该是感觉到疼痛的,不过由于全神贯注在玩耍上,压根儿就没把这等不值一提的小事放在心上。因此,就只有身上的伤疤和淤青为我记住了曾经的好强好胜与冥顽不灵,留下了日后追悔的线索。


读中四时,我的课室是在校舍加盖的顶楼。这楼层只有两间课室,角头有一个既狭隘又蜿蜒的楼梯。三番几次,我在上下楼时与隔壁班的一位男同学D险些就要撞个正着!终于,要发生的事情还是无可避免地发生了。有一天,休息时间仅剩10分钟,我才突然记起从图书馆借来的书本即将到期,于是赶紧拎了书,冲出课室。就在楼梯的拐弯处,我与迎面而来的D猛然撞个满怀,惊愕之余的第一念头并不是撞上去而衍生的疼痛,而是中三的物理课上所学到的——牛顿的运动定律。多年以后,一次的机缘巧合让我们重逢,D提到当时碰撞所擦出的“火花”,并打趣说他表面上安然无恙,没有外伤可验证并索取赔偿,但所承受的“内伤”隐没在潜意识里,至今仍无法消除淡化。


台湾作家张让《微末锁记》一文中提到,她有次转身要走出房间,出其不意竟然一头撞上了门。张让于是有了亲身的体悟:“要等到撞上了,才知道一步有多大的势。”不知怎么的,我联想到日常生活里,我们或步步惊心,或漫不经心地游走于人事关系的角力边界。长大后的我并没有学会隐忍把持,还是一味地横冲直撞,因而落入两败俱伤的不堪局面。牛顿的第三运动定律老早已告诉我们:当两个物体互相作用时,彼此施加于对方的力度,其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因此,任何的冲撞与磕碰都是既伤人又伤己的,没有一方得以幸免。无论是行动或言语方面,导致的是外伤或内伤,撞击的火花或许只在那一刹那,承受的伤痛却往往是一种凌迟,如鬼魅一般挥之不去。或许,只有温柔能够抵制刚硬的姿态,只有宽容可以磨平尖锐的棱角。


人既没有金刚之躯,也不是铁石心肠。然而,我们总是要等到撞上坚固如石墙的现实,揉着隐隐作痛的身心部位,才恍然察觉那潜伏于人生中不可觑的阻力与劲势。当我检视一路来遭逢种种打击、挫折的经历,伤疤或许隐约可见,淤青或许深浅不一。这些或是无心触犯的警示,或是有心顽抗的佐证。而我们是否承受的磕碰愈多,就愈来愈坚强呢?


唉,原来我仍是一个容易受伤的女子。这些遗留下来的标记,却也证实了人生必然经得起各种蓄意或不经意的磕磕碰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