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后迁往基里马路,但是我喜欢说我住在芽笼。


虽然不过隔着一条街,灯红酒绿却是有别。那一头兀自热闹,平行横列的花街柳巷,不见青楼女子凭栏挥袖,不过光景的蕴藉和潋滟,相信大抵一样。屋厝低矮萎钝,两层的老式建筑,想来唐代瓦舍即是如此。现在讲派头,当然不比从前,当周遭不断盖起新楼,昌盛繁华的边缘,只剩这一块寂寞的腹地,似乎有点跟不上,大概是欲望古意,时代无论怎么摩登,孤独都是陈年往事的面目。


有如深情款款的眼角余光,瞥见一点凄迷的晕辉,我住在基里马路,地区街道得名于上个世纪之初,大英主子派来管理南洋的总督Laurence Guillemard,称呼还得加上爵士的头衔名堂。殖民地留下的一点暧昧色彩,偶尔用来召唤怀旧的幽灵,在岛国其实随处可见。历史开道必然留下痕迹,当中确有浪漫的气息,仿佛一条马路,还惦记当初哒哒的马蹄,我们毕竟也是过客,风尘仆仆匆匆来去了一回。


马路现下行车,居宅店屋林立,我住在15楼,看得到东西双向两端,总会带给我一种睥睨的虚荣。白天路上塞挤,阳光霸道,把整个街道沥青一遍,反照出城市典型的目眩。所以终究是黑夜可亲,在月光温柔的覆盖之下,仿佛任何粗鄙不堪的轮廓菱角,以及浮躁不安的形体人性,都有依稀可辨的善意。


凌晨无事,我常探窗往外张看,心里嘀咕不知有谁,在哪一个夜闇的城市洞口,仍然固执的醒着。看久了,突然就想看清楚,买了一副望远镜,想要暗地里的去靠近,那些视线中若隐若现的光光点点,也算是对当个天文学家的儿时梦想,作出遥遥的交代。


可是,我的望远镜是劣等的便宜货,眺不出沉谧的夜空,焦距勉强只及对街的巷弄角落。几个凌晨下来,看到了一对激烈吵架后又猛然拥吻的年轻男女,两三个喝醉了卧倒街边的老昂哥,一两只巡逻觅食而且似乎觉察到了正被窥看的鬼祟猫咪,以及酒店霓虹招牌总是亮不起来的某个字母。


望远镜搁在双眼之间,难以适应远近距离的变化,往往会产生轻微但短暂的幻觉,以为街灯开始泛黄流动了起来,像是一条浑浊的河,飘浮着人间的灯火。看清楚了,反而更远,也就不想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