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最年轻的谋杀案嫌凶,据《马绍尔审案录》的记载,是个只有10岁的印度族女孩T。命案的动机竟然是为了一个鸡蛋!
T个子瘦弱,在二战刚结束后出世。她在1950年被控将养父母20天大的女儿,抛入井内溺毙,触犯了“谋杀”罪。
T身世坎坷凄凉,不知亲生父母是谁,他们可能死于战火,或是遭日军残杀。她4岁在马来半岛霹雳州的脏乱小巷里,被一个劳工抱回家抚养。没几个月,劳工把她“送”给一个新加坡男子,这男子则将她“卖”给一对夫妇。
这对夫妇将这个可怜的女孩当成免费“女佣”。案发于1949年11月,只会淡米尔语的T,在庭上否认“谋杀”小主人,法庭委派马绍尔律师代为辩护。
当时的法律规定,7岁以上的孩童,必须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控方指T“清楚”自己做了什么事,因此,“罪责”难逃。不过,控方必须提呈确凿证据,证明她“存心杀人”。
此案发生在惹兰加由,现场没有目击者,更没有人目睹她抱小主人在井边出现。
T的养母供证说,她并没有吩咐T煮饭,可是却在饭锅内发现一个鸡蛋。T否认“偷”蛋,养母认为她撒谎,厉声责骂她。后来,女婴不知去向,养母问T是否知道女儿的下落,她说没见到女婴。两个小时后,女婴被发现衣服完好,溺毙在井内。
年纪太小,面对的压力却不小,T初次见马绍尔时,非常抗拒,不想多说。马绍尔好不容易打破她的心理障碍,并且透过霹雳州警方,追查收养她的劳工的下落,以便了解她的背景。
马绍尔那时还是个单身汉,完全没有跟小孩沟通的经验。他费尽唇舌,花尽心思,才慢慢“套出”真相。原来,T出世以来,从没尝过鸡蛋的味道,因此,她暗中将蛋藏了起来。她把女婴“留”在井内,是要等养母找女婴时,拿鸡蛋当作是“交换条件”。
她以为女婴在井里是“安全”的,因为“我天天冲凉,觉得水是安全的,女婴也应该一样。”马绍尔听后,向法官汇报,表示T年仅10岁,天真无邪:“不知何谓生死,不明是非,怎会知道女婴放在井内会致死?”
法官同意马绍尔的说法,陪审团也一致认为证据不足,宣判T谋杀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至于T的抚养权,她不愿意回到劳工身边,更不想回到养父母处。她说,他们都虐待她。她选择回到自被捕后收留她的救世军收容所。8年后,她回返霹雳州嫁了人,养了四个子女,生活安定,苦尽甘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