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孤苦无依,年近70,白天在小印度靠卖些印度糕点,赚取微薄收入糊口,夜里寄居咖啡店骑楼下。像她这样在生活线上挣扎求存的小市民,在上个世纪70年代为数不少,根本不会引人注目。


1976年的一个夜里,她满身着火,凄厉哀号,直奔附近的警署求助,半途却不支倒下,紧急送院没两天,伤重不治。


警方调查发现,她原来是被人淋油纵火烧伤,导致身亡。究竟是谁跟这个风烛残年的老妇有仇,下此毒手?


涉案的竟然是三个乳臭未干的少年,包括年仅9岁与14岁的一对兄弟以及14岁的少女,他们经常结伙欺负老妇,向她丢石头,吐口水,扯头发等,肆无忌惮。


老妇除了赶走他们,别无良策。谁知,这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见她忍气吞声,竟变本加厉,得寸进尺,向她丢狗屎。老妇最终忍无可忍,向那对兄弟的父母“告状”。


兄弟俩被父母训责了一顿,心有不甘,小小年纪居然萌生“报仇”的恶念,约了楼上来自马来西亚的14岁少女,在午夜12点,趁老妇沉睡时,用煤油淋她,并且点火燃烧。


14岁少年在1977年被控谋杀老妇的罪名成立,唯因未满18岁,逃过死刑,等待总统裁决,两同伙仅受严厉告诫。两年后,少年提出上诉,要求以“重伤他人”罪替代谋杀控状。


他的代表律师辩护说,少年原意只是要烧老妇双脚,吓一吓她。律师也指控方没证明老妇的明确死因,除此,被告只念到中二,英文成绩全班倒数第二,不明白口供书内容的陈述,而法庭接受口供书是错误的。他最后上诉得直,判处缓刑监视三年。


这是继“铁轨断尸”之后发生的另一起骇人听闻的少年犯罪事件,敲醒公众对边缘少年问题的关注。从70到90年代,儿童收容所与少年感化院发生过多起殴斗或集体逃跑的案件,警方后来推出“警察与少年”系列活动,防患于未然,引导少年走向正途。


类似的少年“暴力”案最近少见报端,或许已转向“网络霸凌”,摧残的是心灵,而非肉体。在科技一日千里的今天,充满暴力与好勇斗狠的电玩和视频,以及似是而非的言论,潜意识地侵蚀年轻的心,让他们以为所作所为仅属“恶作剧”,没什么大不了。另外,他们也以为“年龄不足”,法律对他们“无可奈何”,于是,胆子渐大,祸闯得也越大。


年轻人喜欢耍酷,骄狂无知,冷藏了爱心,是因为社会病了,还是人间的爱残缺不健全,无计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