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强的劣行事迹被改遍过好多次了,近期电影《追龙2》只是其一,从电影到电视,以至于漫画,皆一改再改,令其成为“都市犯罪传奇”(Urban Outlaw Legend),是另一种形式的“青史留名”,观众读者看之观之皆不厌。
为什么?
只因所有戏剧元素都在,任何创作者都不会轻易放过。
性格之嚣张猖狂是关键。张子强自比“攀山者”,高处未算高,登完此山登彼山,总想征服最具难度的山头,而最后命丧,对他来说,亦是“求仁得仁”,或早就心里有数,不可能永远侥幸。所有电影电视漫画皆未谈及他这点隐形心理,其实他每回作案,说不定都明白有机会是最后一回,只不过不愿对兄弟明言。他想着的可能并非“如何达成目标”,而是“看看能不能逃过追捕”,两者看似相同,其实有着细微差异———后者总是比较刺激,有较大的能量刺激欲望。
另一元素是他的犯案目标都是大大大人物,如李超人。多少年了,提起李超人的名字大家脑海想到的并非慈善而是钞票,“跟李嘉诚分身家”是无数人的阴暗梦想,“做李嘉诚的子子孙孙或媳妇新抱”亦是许多人的伟大愿景,如今竟然有人动手去做,做李嘉诚的敌人,挑战李嘉诚,胆子何其猖獗。犯不犯法是一回事,反正被捕被杀的是犯案者而不是自己,但犯案者“演出”了自己心中的剧本,做了自己所不敢做的劣行,作为入戏的观众或读者,很难不大呼看得过瘾并愿一看再看。
再来,是犯罪的独特性质:绑架。任何绑架都涉及某程度的“智谋”,绑匪跟事主和警方不仅是斗力而更是斗智,如何绑人,如何威胁,如何取款,统统有三方博弈的“智慧空间”,成败之间牵于某个失败或机智的决定,说来有点似网络的动脑游戏。这便提供了很大的创作空间,天马行空,可以有很大的戏味。
所以举凡重大的绑票案皆常被入戏,例如1959年的“三狼案”。城中富商黄应求先被绑案,其父黄锡彬收到纸盒,里面有割下来的耳朵和黄应求的随身物品,勒索50万。黄锡彬拒绝付款,儿子人间蒸发。两年后,黄锡彬遭同一批人绑走,也是勒索50万,家人这次投降付钱,他平安回家。两年后,绑匪内哄,有个绰号“蛇仔明”的家伙被同谋追杀,干脆转做污点证人,案情始破,或问吊或坐牢,罪有应得。此案被改编多次,跟张子强案一样,加油添醋,戏剧化的案件最终变成纯戏剧,却更好看。
乱世多绑架,有了绑架更让人觉得是乱世。所谓“暴力”的因与果,难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