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年时的贫穷,让我练就了极少食量的胃,不贪吃大鱼大肉,也从中体会出吃饭只为了活着般安慰自己的道理来。可也因为贫穷,才让自己耐得住饥饿,也不喜欢糟蹋粮食。不怕人笑话,我小时一块口香糖嚼它两天,还舍不得丢弃。
粮食对于贫穷的人,具有贴近生命的意义。因此湄公河里,才会有急流险滩中捕鱼求存的老挝人;印尼东爪哇的火山坑里,才会有步行数小时把硫黄挑驮在背上换取极少饭钱的人。虽然他们自己知道,这工作多数是寿命不长,抑或下一秒就会丢失生命的。只有愿意消耗生命之力去延续生命的人,才有能力理解粮食的重量。
年前在一个商场工作,看见粮食糟蹋了!算计下来,一年内丢弃的食物,已足够养大30老几的我,这是多么可怕的事。看着粮食倒入垃圾桶里,那是一种罪过。尤其现代食物法的规定下,顾客买了两小时后退回来的冷冻食品,没有得商量,全部丢弃。一家超市,少说一日丢一桶吧,百余连锁超市,就是百余桶了。人类太富裕了!我老这么想着,也开始回视自己从小就不富裕的生命,连带想起在街上贩卖茉莉花串的小孩子,和临终还担心一盆撒地黄豆的父亲。越想,越发清晰分割出贫与富之间的差距。
看来非洲儿童饿死的场面,再不会在人世间掀起更大的波澜。因为有能力的富人,准确地说,商人,是对有人饿死的情况有着近乎完全的免疫力的。
我喜欢看淘洗米后,上火将其煮成一锅饭的过程,那是食物的转化。虽然比不了咖啡和面包的繁杂制作,也不可与皮蛋和豆腐的生成过程比,可当人站在丢弃食物的垃圾桶面前时,会发现所有人类对于美食制作的发现和创造,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太容易了!面包机就是最好的证明。
所有材料放进去,按个按钮,打开后就是面包。正如多数富贵人家不了解饥饿一样,这般便利的用具出现,也间接让更多人不珍惜食品。
倒是欣喜公司将临近过期的,包装有凹槽但食物完好的捐助于贫穷人,每三天,食物就堆满几个六英尺方宽的大箱子。其实即使过期,对贫穷人来说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那是粮食。
(传自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