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初出茅芦,年少轻狂,仿佛有无穷的时间和精力,交了个浪漫的女朋友,正是织梦的日子,每天都尽做些无聊事,去酒店壁画数人头,到岸边乱石听涨潮,回想起来,也不禁轻骂自己一声胡闹。
我俩突发奇想,要尝尽不同的鸡尾酒,每星期找一家酒吧,随机选一种鸡尾酒。那时传统鸡尾酒不多,要逐一尝遍,看来也不是难事。选鸡尾酒的原因,除了品尝它独特的味道,也被它灿烂的颜色所吸引。相约不要预先做功课,要的是当场的神秘感。
出师不利,首先抽到“草蜢”,虽然浅绿色讨喜, 无奈两人都不喜欢薄荷味,喝得很是勉强。接着更糟,喝的是“血腥玛丽”,女友讨厌那番茄味,终于我一人独喝两杯,有点扫兴。
接着渐入佳境,“红粉佳人”不但卖相好,味道也令人为之一振。“彩虹仙子”更令人长知识,好奇怎样能令不同的酒分成几层,当时还买了相关书籍,依样画葫芦苦练分层法,充分表现无事忙的本色。
接着又试了几种,渐近尾声,忽然有意想不到的惊喜,那时刚好有一个国际鸡尾酒比赛, 躬逢其盛,兴奋不已。当时香港派出浅水湾酒店的“香港长衫”( Hong Kong Cheong Sam ,粤人称旗袍为长衫),却为新加坡莱佛士酒店的“新加坡司令”力压,屈居亚军,传为一时美谈。如今莱佛士酒店已经过两次大装修, 浅水湾酒店更不敌高地价的引诱,多年前已经拆卸,沧海桑田,令人唏嘘。
“新加坡司令”之后大行其道,可惜“香港长衫”配方已经失传,近年重现江湖,是新加坡另一家酒店,有心人凭记忆重新配制,但已经找不到当年风味。前阵子在网上重见这个故事,但结局与我记忆略有不同,毕竟是40多年的旧事,物是人非,谁胜谁负已经不重要,古今多少事,尽付笑谈中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