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觉得散步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尤其退休之后,终于可以放下一切,忘记工作,看自己想看的,想自己要想的,漫不经心,漫无目的,舒服自在。


可不是吗?一个人走进晨曦,走入晚霞,踏影而来,随影而归,慵懒放松,随心所欲。


有一个时候,很羡慕那些在公园连道的座椅或者草坪石凳上翻书阅报的人,在树影绿茵,鸟鸣花香之中,宛如置身画中,充满诗情画意。我尝试过,却很不习惯,毕竟是个浸染了大半生铜臭的平庸俗人。


要带什么类型的书,才配得起这大自然的环境?才不会辜负朝霞夕阳、清风明月的相伴?单单这个问题,曾经难倒了我。


不然,改为戴上耳机,听听悠扬悦耳的旋律,随口轻哼,配合散漫的步伐,亦算是追得上年轻人的风尚。可是,要选什么类型的音乐?耳朵塞紧了,过马路听不到车笛响,或是脚踏车的铃声,要是一个不慎被撞到,那岂非自讨苦吃?


想深一层,不禁释然。


因为,我毕竟不是个书迷,平日少看书,无须标榜自己是个读书人或是知识分子,更不须要连散步也携书同往。我不敢指说公园看书者是附会风雅或是自我炫耀。不管是书看人,还是人看书,西方人无论何时何地,一卷在手,司空见惯,尤其是在游轮或沙滩上。这是个人自由,不必看人脸色。


在我眼里,公园本身已经是一幅画卷:一本书、一首诗、一阕歌,不管是刮风下雨,烈日当空,也不管是月圆月缺,花开花落,更不管是鸟鸣虫叫,蛾飞蝶舞,只要情之所至,这一切皆可化为文字,皆可化为图画,化为歌词,化为音符。文字、旋律其实都在心中。


心有文字,可歌可诗,随处一看,一事一物,入眼皆美,差别只在一念之间。我即使再庸俗,即使再粗枝大叶,即使领悟力不高,终究还有感情,还有感受。


心情欠佳时,尤爱一个人散步,即使忘了前后左右,忘了目的地,只要走累了,按原路折回,老马识途,绝对错不了。心情大好时,更适合一个人散步,走走看看,不管东南西北,不管何处是归程,直到尽兴而返,只要认清方向,再难找的路,也绝对不会老马“失”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