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这么残忍!爱狗的人一定被这标题吓坏了。别慌,这里说的是140多年前的旧事了。
基于种种原因,近日来常听到有野生动物出现的新闻。鳄鱼、猴儿、犀鸟和猫头鹰不在话下,山猪、水鹿、水獭、原鸡也都冒了出来,连穿山甲有时也来凑热闹。这是件难得的好事,也多亏了公园局和环保人士近年来的努力。可惜城市人类和野生动物都已失去了共同生活的智慧,所以就开始有野生动物伤人的事件发生了。动物不识人性,不知节制,所以当人类空间或利益被过度侵犯的时候,就会被割爱而遭到灭杀之祸了。
话说早在殖民地初期,养狗是英国上流社会身份地位的象征。后来因为狗儿可以看门、防盗、防兽,于是“狗口”也随着移民人口激增。由于缺乏管制,除了家养的狗儿外,野狗流浪狗横行。当时就常有人被野狗咬伤,或者马儿被野狗咬伤或惊吓而且导致“马车祸”的意外发生。在1850年代,殖民政府就立法规定每个月有三天的 “杀狗日” ,不过成效不大 。
1884年有一艘从英国出发到新加坡,叫“牛津郡号”(Oxfordshire)的货轮,船上的狗儿在途中不知如何染上了狂犬病(疯狗症)。商家为了利益掩盖事实,仍旧把已患病的狗儿拿到商场拍卖。狗儿的买家多是住在东陵一带的洋人,结果狂犬病在植物园一带开始传开。情况逐渐失控,甚至也传染给人。到了翌年2月,居然有军人中尉狗主患病致死,于是殖民当局才大规模展开 “灭狗行动” 。一直到了1893年底,总共有超过1万4600多条狗儿被政府射杀,到了20世纪初疫情才被控制下来。后来当局还在棋樟山(圣约翰岛)建立了动物隔离中心,才少听到狂犬病了,不过它的阴影还一直留在坊间。
1960年代初我上小学,放学后到同学家玩耍,不知怎的被她家的黄狗咬了一口。回家后把妈妈给吓坏了,她立刻用婆婆遗传下来的纯银钱币替我猛刮伤口,隔天还叫姐姐到我同学家确定她的狗是否打了防疫针,两天后都没见到我发烧才算松了一口气。不过因为后来违反“禁足令” 偷偷跑出去玩,还和黄狗成了“朋友”,结果被妈妈赏了一顿“藤条煲猪肉”,那是后话了。
如果连“最忠实的朋友”在利益冲突之际也要被牺牲,就别说那些形象比较不太讨喜的野生动物了。趁现在事情还没失控之际,最好能把与野生动物共存也考虑在城市规划里,重新定下一份新的社会契约,免得等到失控时又要大开杀戒,赶尽杀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