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趴在咖啡店后方的五脚基假寐。对街有户人家正在办丧事,大锣大鼓与幽怨的民乐器交响,为宏亮的男声和着童稚的群声伴奏。丧家子孙跟在领唱道士后头列队绕圈,间中无数次的鞠躬叩拜。唱的是让逝者在往生的黄泉路上一路好走的送别歌,听起来是苍凉的。
咖啡店正准备打烊,老板娘一面收拾着空座椅,一面频频给那几个还不舍得走的老酒客添满酒杯,提醒禁酒时间快到了。老酒客们谈得正起劲,对老板娘的话,充耳不闻。引申自对街隐约传来的曲目,话题是逝者喝孟婆汤,忘却今生,过奈何桥,投胎转世的传说。
喝孟婆汤的天条兴许只限人类,因为我轮回了无数转,没从喝过。偶尔夜深人静,霸王别姬的事迹仍然历历在目。那时候的我号称天下第一骏马,是楚霸王项羽的座驾。史上这样记载:通体一如黑缎子,油光放亮,唯四蹄雪白,美名“踢雪乌骓”。
现世的我,不过是苟延残喘于尘世的一条老狗。虽然还是通体黑,脚踝白,却已是体形臃肿,容颜颟顸,毛身斑驳,和历史上的乌骓有天渊之别。从小主人给取个俗气的狗名,叫乌嘴,一叫到老。
老板娘姓余,酒客都说她年轻时肯定是个美人胚子,年长了胚子不能提,就直称她余美人。别看她现在那副和我不相上下的身材,当年可是快乐世界选美入围决赛的佳丽。是真的,我可以作证。我从她家在林厝港的山芭,她还是个胚子的时候,就落户她家。伴着她,保护她,和她一起长大一起变老,朝夕相处的,也算是青梅竹马了。可以说,她的过去中有我,我的过去中也有她。
可过去的日子,还真不能细说。细说起来,一大段、一大段的流失无存,断断续续的也说不完整。总之,红颜薄命,似乎自古已然。从她美人初长,情窦初开,到情不自禁,珠胎暗结,当了一方霸王的情妇;中年守寡后很快就跳到后半生。像现在这样,守着一爿坐落在小印度老红灯区一隅的咖啡店,独自谋生过活。
老红灯区虽已没落,却也还是个龙蛇混杂之地。一介女流,即使曾经是一方霸王之宠,算是见过江湖的大场面,但要面对日常的生意是非,无理无礼的人客,尤其是借酒闹事的混混,往往也还是力不从心的。幸好还有我在,日夜护守。白天店里店外站岗巡逻,对不速之客和不知好歹的野狗,龇牙咧嘴的姿态一摆,阻遏效果还是有的;夜里守在店前店后,别说是来偷烟酒的宵小,连偷食物的耗子,也逃不过我的獠牙利齿。
(之一,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