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民服役法令有文,凡1949年1月1日或之后出生的公民,在此法令下,分批被征召到各大制服队伍履行国民服役。


笔者虽不在此法令下受征召,却在五大学专校(新大、南大、义安、师资训练学院及工艺学院)与“公务员”的征召法令下,分配到警察国民服役特警部队服役。


普通人体验不到的经验


1969年,本地有好几个特警训练中心,我的训练中心为笃行中学,每周训练两次,分为华文和英文组别,受训期为六个月。训练课程与正规警察没有甚大差异,只不过我们是部分时间,负责的教官都来自警察训练学院。


由于是部分时间,学员白天有自己的工作,因此教官比较宽容,但纪律还是严明的,违规者也被记过警告,不能苟且偷懒。


基本训练完成后,我们被分配到各个不同的单位与岗位服役,我先后在五个单位服役。


虽然特警部分时间为期12年,却给服役人员留下许多有趣、普通人体验不到的经验。尤其是穿便衣佩枪巡逻,命案现场,搜查嫌疑分子等,如果值勤时遇到突发事件,总部会指示警车拉响警号,挥动蓝色警灯,以最快速度到现场。


有一次,我们奔往火灾现场,受灾屋子火光熊熊,我们即刻封锁现场,不久消防车迅速抵达,大火狂烧一小时多,因为亚答屋顶火仗风刮,好不容易才控制火势,但是屋顶及木板墙壁被烧得焦黑,面目全非。


多发五颗子弹


早期巡逻特警只持警棍,不佩戴实弹枪,后来允许佩戴Webley 0.38口径短枪,一般正常枪膛六孔装有五颗子弹。唯独一次,巴耶利峇警区发生两名下班警员制止燃放爆竹鞭炮,受到民众攻击,被殴伤入院,于是巴耶利峇警区警员一律多发配五颗子弹,用塑料袋装好收放裤袋中备用。


有一次,晚上九点多,在阿裕尼路裕盛联络所的阶梯,一个20来岁青年身中三角锉刀后逃命,伤者希望跑入联络所求救命,但未抵大门就不支倒地,没有了呼吸迹象,三角锉刀的刀伤在腹,这种行凶没什么明显的血迹……好一个青年,就命丧黄泉,等警察黑箱车予以善后。


另一次,怀疑芽笼罗弄恩姑阿曼(Jalan Engku Aman)有人贩卖毒品或拥毒、吸毒,晚间值班,被派往芽笼加东人民百货公司、好莱坞戏院一带巡逻。我们三人一队,一人向前表明身份,向两个长发青年索取身份证,其中一人不分青红皂白,拔腿狂奔过行人天桥,往反方向疾跑。留下另一个,我们三人把这个青年扣留,带回警局录口供备案。警长说,此案不构成拘留理由,因为青年说他根本不认识那个拔腿逃跑的人。


牛鬼蛇神聚惹兰勿刹一带


乘巡逻车值班时,最怕分配到吉普车队。当时惹兰友诺士一带没有沥青路,泥泞路崎岖不平,许多地区没有街灯,吉普车颠簸震荡,几经折腾,疲惫三两天是常事,因此我们都不喜欢被分配去“老吉普车”,但是总要有警员跟随这辆车值勤。


另一个警员有恐惧感的地区是惹兰勿刹一带,这一区声色犬马,大小酒店林立,比较复杂。当时的白沙浮与对街的柔佛路,人妖、鸦片馆等无奇不有,牛鬼蛇神。晚上10点以后,街边醉汉卧睡特别普遍。但是,这一带的“牛奶罐咖啡”却一绝,色香味齐备,警察穿制服买餐饮摊贩特别优待。不过,我们有个不成文规矩,一般不把醉汉带回警局,因为喝醉酒,没打人骚扰并不犯罪,否则,醉汉呕吐,不是一般的难受和难闻。


我们有时也便衣取缔烟客,或不遵照绿色行人灯过马路的行人,或在戏院蓄意纵火者。一般对烟客只予以警告,记下身份备案,警察小册则必须记录清楚。


时光荏苒,12年服役也算是为建国初期略尽绵力。如今,我们这一批批的服役人员,都变成了“建国一代”的退役“老红带警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