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话梅


九十年代初,同事姚新光仍然驻守南疆时,有日打电话来,以他比平板电脑还要平板的声调告诉我:“由于你写了那封投诉信,关卡的税务官,一律在入口自新加坡原料的原本发票加上10巴仙额外价钱,另外还抽5巴仙入口税,今天起生效。”


我听到一头雾水,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说加就加,也没回信,难道不用依据法令行事吗?”


公事公办的姚新光依然很平板地说出原委,与他在台上声情并茂演戏说相声毫无相似之处:“听说关税局局长不爽你在信中用了‘suka hati’这两个字,所以规定划一税率和加价幅度。”


原来如此。但是关税部们的官员确是如此这般加价和抽税,并没注明是根据什么条例,作为纳税人总得知道自己缴的税合不合理,写封信去有关部门寻求解释该不会越规吧?进口同样的货物却日日抽不同的税,这不是为官者做事随心所欲(suka hati)是什么?


即使我觉得理直气壮,但这两个字显然踢到铁板,从此让关税局以自己制定的税率和加价幅度来征收入口税,我方就连击鼓鸣冤的机会也没有。我当时在想,是不是自己有话直说,才得罪了小肚鸡肠的高官;或是因为某种歧视,才落得有冤无路诉的下场?


小肚鸡肠不能接受批评的可能性较大,种族歧视却未必。前些年,有个名阿都华合的公司董事,因不满某官营种植集团招标结果有欠公平,写信去投诉,从此就被该集团列入永不接受投标的黑名单。彼此都是同文同种,就是不满你的措辞用字,即使向来信誉优良也不管用,总之从今以后拒绝再玩(拒绝没有理由,也和张国荣毫无关系)。


为官者何止只有两个口,连自尊心也堪比天高,经历这两个活生生的打入地狱例子,从此写信给官家都得毕恭毕敬好话说尽,即使道理是在己方。


任谁都喜欢听好话,我也曾有过不少写信向官家上诉和求情的经验,把己方放得很低很低,确是有效。


有一次,大约在1983年代表公司写了封长信致所得税局,要求某些机械和费用获得额外扣税。不久后收到助理税务总监的回信,要我现身大使路的内陆税收局问话。那天见我的是名约40多岁官员,他举起一封信,问道:“这信是你写的吗?”


我一看是公司信笺,还有我的签名,便战战兢兢回答:“是,是我写的。”当时还以为不知出了什么差错。


岂料他笑眯眯地说:“你的马来文很好啊,在哪里学的?”


我放心地笑:“不就是学校。”


说来话长,我的马来文恩师何止从小三到专业试的众多老师,还有《蕉风月刊》的翻译也是,不时需写的官府公函当然更是勤翻字典的动力。


(传自吉隆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