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槟城综合讯)马来西亚内阁同意旅游部提出征收酒店客房税的建议,预料这项新措施最快在本月16日落实。
马国《东方日报》报道,各酒店业者已接获中央政府通知,全马各大小酒店将从9月中开始征收客房税(hotel levy),有关收费分别是五星级酒店30令吉(约10新元)、四星级酒店20令吉(约6.70新元)、三星级酒店10令吉(约3.40新元),以及二星级或以下的酒店5令吉(约1.70新元)。
掌管槟州旅游事务的行政议员罗兴强日前出席一场晚宴时指出,中央政府料将从9月16日开始征收这项新税。
不过,酒店业者表示,尽管相关部门已派代表和业者开会,并告知中央政府准备开始征收酒店客房税,但有关代表没有透露确切的落实日期。
另据《中国报》报道,旅游部消息人士受询时也说,该部仍需进一步研究及探讨此措施能否在全马统一实行,以免对国内旅游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不太可能会在短期内落实。
无论如何,大部分酒店业者认为,这项措施必将加重旅游业的负担。
一名不愿具名的酒店业者指出,一些州属的政府目前也征收类似的税务,因此,若中央政府征收酒店客房税,等于是对有关州属的酒店业者双重课税。
“这对那些州属的业者很不公平,而且中央政府征收的税额也太高,连没有星级的小酒店也要征税,这已超出业者及顾客能接受的范围。”
目前,槟州及吉打州浮罗交怡的酒店业者都需缴付“地方政府费”(Local Government Fee),或俗称酒店房租费。马六甲所有酒店及度假屋的房价则包含了5%文物税,作为美化、维修、保留及促销古迹旅游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