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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讯)一名飞机技术员周一面对协助极端组织伊斯兰国招揽成员及借住家给该组织开会两项控状,但他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诺哈菲兹(39岁)于2013年12月及2015年10月期间,在雪州梳邦马来甘榜住家,为伊国组织招揽成员,另一控状指被告在相同时间及地点,允许伊国组织使用他的住家召开会议,等同于支持伊国组织。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煽动或支持恐怖活动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30年及罚款。高庭法官阿兹曼译定10月14日过堂。


据报道,被告于6月8日被控上雪州沙亚南推事庭,此案因依据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 提控,案件之后移交吉隆坡高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