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综合讯)因穿马来西亚国旗图案泳裤而被捕的九名澳大利亚男子昨天在雪邦地庭被控。他们认罪后,法官基于他们年纪尚轻,且已被延扣四天,加上不了解马国文化及国情,因此在口头警告后撤销控状,当庭释放他们。


九名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290条文(骚扰公众),最高刑罚是罚款400令吉(约130新元)。


他们认罪后在庭上宣读悔过书及向马国人民道歉,其中一名被告汤姆威夫代读悔过书时说:“我们为那一天的行动深感懊悔……我们完全无意侮辱马国或其人民。”


“这起事件纯粹是我们的判断错误,我们愚蠢的行为伤害到大部分马国人的情感,我们深感抱歉。”


九名被告是年龄介于25岁至29岁的澳洲公民。其中一人,杰克沃克(Jack Walker)是澳洲国防部长佩恩的政策顾问。


他们是于本月2日在马国雪邦观看第一方程式(F1)赛车时,在澳洲赛车手贏得比赛后脱衣庆祝,露出印有马国国旗图案的泳裤,结果遭警方逮捕。


九人的代表律师是马国执政联盟最大党巫统的御用律师沙菲宜。他求情时指出,其当事人都有正当职业,大部分也身兼海滩救生员,因此只穿泳裤对他们而言是很平常的事。


他强调,其当事人事发时穿的是泳裤,而非媒体报道的内裤。“他们并不晓得在马国公共场合穿印有国旗的泳裤是一项罪行,因为在他们的国家,这是种爱国的表现,许多比基尼或服饰都印有国旗。”


他说,其当事人遭逮捕时都感到十分惊讶,因为他们常在比赛或庆典上穿泳装到场支持,却没想到这样的行为在马国是不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