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政府在国会开议第二天提呈多项法案,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提呈的修正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个人动议,已经从之前国会议程的第四项往后挪至第七项。若按国会“政府事务优先”的惯例,相信此次会期将没有时间讨论该动议。


哈迪阿旺的动议17日排在国会首日议程的第四项,但下议院仅来得及进行到第二项议程。因此这个被视为落实伊刑法的个人动议仍无缘在国会辩论。


根据18日的国会议程,辩论环节将审议《沙巴律师条例修正案》二读,接着是当局17日提呈的《2016年亚洲投资银行法案》、《2016年城市及乡区规划法案(修正案)》、 《2016年法庭(民事诉讼程序)法案》以及《2016年伊斯兰法律管理(联邦直辖区)法案》 。


这些法案过后之后,第六项议程是财政部的一项动议,第七项才是哈迪阿旺的个人动议。


一般而言,这类个人动议往往都难以进入正式辩论的阶段,因此几乎确定无法获得在国会辩论的机会。但掌管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在今年第二季国会,突然将哈迪阿旺的个人动议挪前,使该动议有机会呈上议会厅。


阿莎丽娜本次也可能再度动用有关权力,将哈迪阿旺的法案挪前以获得辩论机会。但国会下议院后天将会审议首相及财政部长纳吉提呈的2017年财政预算案,并将耗费约两周进行辩论,因此这段期间预料将不会有时间辩论伊刑法个人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