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法新电)印度尼西亚法院23日裁定,有份参与今年1月雅加达自杀式恐怖袭击的一名男子罪名成立,被判处九年监禁。
雅加达市中心1月14日发生连环爆炸与枪击案,其中一名恐怖分子在一家星巴克咖啡座外引爆身上炸弹。保安部队赶到现场后与数名恐怖分子展开枪战,有四名平民和四名恐怖份子死亡。
极端组织伊斯兰国声称对这起袭击负责。
被告赛夫·莫多里(Saiful Muhtorir)又名阿布·加(Abu Gar)。
控状显示,他为发动袭击的极端分子运送现金。他面对的另一项罪名是持有枪械。
法官做出裁决后,赛夫在法庭上说:“我接受法官的裁决。我不会提出上诉。”
检察官原本寻求判处赛夫10年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