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玻璃市州立法议会周四通过2006年玻州伊斯兰行政法令修正案,允许父母其中一人为孩子单方面更改宗教信仰,引起非穆斯林关注,而马华在该州唯一的州议员许福光竟在投票时弃权,招致华社抨击。


马国中央政府上个月才在国会提呈婚姻与离婚法令修正案,规定改信伊斯兰的父亲或母亲,不可单方面改变未成年孩子的宗教信仰,因此玻州上述法案明显抵触了中央政府的法案。


玻州议会通过的修正案,把一条条文中的“父亲和母亲”字眼改为“父亲或母亲”,这意味着,未满18岁者若改信伊斯兰,只需父亲或母亲其中一人单方面同意即可。


此修正案由巫统的玻州大臣阿兹兰提呈,经议会三读通过。目前只需交给玻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主席,即州苏丹御准,就能颁布宪报生效。


玻州共有15名州议员,其中反对党议员只有伊斯兰党的莫哈末苏克里及人民公正党的曾敏凯;非穆斯林议员则是曾敏凯及马华的许福光。


廖中莱:


违反中央政府原则


玻州议会针对此修正案进行点名投票时,曾敏凯投反对票,许福光则离席没有投票,另13名穆斯林议员皆举手支持,使法案顺利通过。


对此,马华总会长廖中莱说,玻州政府此举不仅是开倒车,更是挑战内阁和中央政府,违反及破坏中央政府的原则,即孩子改教需获得父母双方同意。


也是交通部长的廖中莱昨天发表文告谴责玻州政府通过有关法案时说:“国会两个星期前才提呈婚姻法修正案,玻州政府竟对此视而不见……这是背弃公正的行为,我们拒绝接受。”


至于许福光弃权引起华社不满,马华署理总会长魏家祥表示,马华中委会将于下周传召前者解释。


魏家祥发表文告指出,此课题并非针对特定宗教,而是攸关法律的权威与严明,因为玻州的修正法不合理,更与中央法律冲突,本就不该提呈至州议会。


马华许福光强调


离席抗议并非投弃票


他说:“马华的立场是该法案本身就是一项错误,我们不能将错就错。”


他表示,事实上,许福光应在表达马华的立场后,再以实际行动抗议该修正案,但许福光最终没有参与辩论,以致媒体解读为马华“弃权”。


许福光受询时则强调,他是在咨询马华中央领袖的意见后,才离席抗议,并非是投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