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讯)马来西亚玻璃市马华州议员许福光上周在州立法议会通过2006年伊斯兰行政法令修正案时离席,昨日受到马华中委会的严厉警告。


《星洲日报》报道,马华总会长、交通部长廖中莱说,根据许福光向中委会解释,他离席是一种表示抗议行为,党接受这个解释。不过,由于许福光没有根据党的指示,清楚表达党的立场,即反对父母单方面为18岁以下的孩子改教,导致马华面对舆论的非议,因此马华中委会决定对他作出书面严厉警告。


他说:“所有马华国州议员都必须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以避免同样的事情发生。”


上周四,玻州立法议会通过该修正案,允许父母其中一人为孩子单方面更改宗教信仰,引起非穆斯林关注,而身为马华唯一的州议员许福光竟在投票时弃权,招致华社抨击。


廖中莱说,若国阵给予许福光任何处分,马华将会做为他的后盾,因为他毕竟是根据党的立场来作出决定。他说,马华一贯立场是未成年子女的宗教须由父母双方同意,而不是由其中一方作出单方面的决定,这个立场和原则从来没有改变和动摇。


他说,最近中央政府在国会下议院提呈的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通过一读,以修正88A(1)条文,即子女改教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而不能随父母其中一方改教。“这是马华多年来积极推动法令修改,以解决因夫妻单方面改教而引起的争议。”


他也说,马华强烈谴责玻州政府通过允许父亲或母亲单方面就可为未成年子女改教的2016年伊斯兰行政法令修正案。“玻璃市此举明显已经违反和破坏中央政府所主张的原则,即孩子改教需获得父母双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