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综合讯)马来西亚柔佛州士基央国会议员安努亚说,森林城市计划的房地产确实是永久地契,但他以当地房子是建在填海地而非征用现有土地,以及有关地契是分层地契为由,强调这不属于出卖国家土地。
电子媒体“当今大马”引述这名巫统议员说:“森林城市的发展商没有征用现有土地,这些土地是在填海后才出现的。当然这些土地有永久地契,但这是分层地契,即共用的土地,因此不存在出卖国家的问题。”
马国前首相马哈迪日前揭露,森林城市(Forest City)房地产是永久地契,非首相纳吉所指的99年地契。为此,之前坚称柔州政府只提供建筑的永久分层地契,而非土地永久地契的安努亚改口说,他之前没解释清楚才会令民众对地契的性质产生混淆。
他还说,除了外国买家,也有不少马国人在森林城市买房子,因此出卖国土的说法并不成立。“我举例,森林城市拥有100间屋子,不是全部屋主都是外国人。况且分层地契是共用土地的意思,因此这不属于卖地给外国人。”
不过,柔州人民公正党署理主席潘伟斯批评安努亚不了解房地产知识,并指“森林城市建在填海地,因此不是出卖国土”的论点站不住脚。潘伟斯也是柔州武吉巴都州议员,他昨天发表文告说:“填海地属于柔州和国家,如果安努亚的逻辑可成立,那边佳兰填海地岂非都不属于柔州及马来西亚?”
他也说,不管是否为分层地契,任何房地产只要是永久地契,屋主就可随时出售,无需获得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