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为了增加国库收入,马来西亚政府昨日在国会提呈2017年旅游税法案,规定所有酒店业者必须向游客征收旅游税。


旅游及文化部长纳兹里在提呈旅游税法案(Tourism Tax Bill)一读时说,游客若没有缴付旅游税,可被禁止离境,直到还清旅游税为止,或给予一些能让关税局总监满意的抵押或保障。


法案授权旅游部长制定合理的旅游税率,豁免任何游客缴交和酒店业者征收旅游税,而旅游税是以客房计算,非以人头计。


法案阐明,“住宿场所”定义为任何为游客提供住宿的建筑物,包括宿舍、酒店、旅馆、招待所及休息室。酒店负责人必须发出以马来文或英文书写的旅游税收据给游客,单据必须清楚例明旅游税的数额。


在法令生效之后,所有酒店业者必须在30天内向关税局注册,违例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三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法案阐明,除了酒店业者可被对付外,当天值勤的经理或酒店代理若犯错,也可背负法律责任。


法案赋予关税局官员极大权力,包括有权在无须搜查令下突击酒店进行搜查、充公文件、逮捕相关人士等,权力相等于在刑事程序法典下任何等级的警员。


马来西亚旅游与酒店业协会砂拉越总秘书长张云耀称,这无疑是对目前已经每况愈下的酒店业及旅游业带来重大冲击,更是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