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讯)马来西亚一名橡皮艇指导员因借出银行户头让恐怖分子莫哈末万迪进行金钱交易,昨日在高庭被判处入狱六年。
高庭司法专员阿都卡林在下判时说,虽然被告莫哈末查兹林(23岁)是间接替恐怖分子管理财产,但其行为助长了恐怖活动。
他说:“被告让莫哈末万迪使用其银行户头,是协助恐怖分子管理财产,这种行为也等同‘鼓励’恐怖分子继续展开恐怖活动,是一项严重的罪行,必须被判监。”
控状指被告于2016年1月30日至2月6日期间,在霹雳州金宝务边高街的兴业银行分行,间接替恐怖分子莫哈末万迪(27岁)管理财产,允许1990令吉汇入银行户头,作为资助恐怖分子的用途,抵触刑事法典第130Q(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以及被充公一切用作支持上述罪行的财产。
根据案情,被告是在2015年初通过面簿认识极端组织伊斯兰国马来西亚籍头目莫哈末万迪,去年中答应借出银行户头以存入捐款(infaq)。被告使用其银行户头分阶段接收款项,去年2月10日在莫哈末万迪的指示下,将2000令吉转入一名男子古南阿曼的银行户头。
被告代表律师莎伦在求情时说,被告在被扣留期间学习宗教知识,并已醒悟,希望能获得轻判。
她说,被告年纪尚轻,应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他想早日回到家人身边。
主控官莫哈末依兹哈努丁副检察司则说,法庭应判处被告重刑,以遏止恐怖主义活动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