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一名夜市小贩因受到恐怖主义的影响,企图以手榴弹袭击柔佛州新山的夜店及神庙,被判入狱三年。


33岁的被告嘉沙尼占曾经与去年6月袭击雪州蒲种山庄Movida酒廊的恐怖分子,一起从YouTube网站学习制作炸弹。他看到同伴成功袭击蒲种夜店后,也企图在新山夜店展开类似袭击,结果被警方逮捕。


根据案情,被告在马来西亚伊斯兰国组织头目莫哈末万迪(26岁)的指示下,向一名男子祖尼斯(厂工)取得一枚手榴弹后,便开始计划这场恐袭。被告也与另三名男子莫哈末赛夫丁、依曼华尤丁及索甘会面,而莫哈末赛夫丁指出,手榴弹是用来炸毁卖淫场所。依曼华尤丁(22岁)及祖尼斯(25岁)因参与蒲种酒廊恐袭已经在上个月29日,被判入狱25年。


被告随后将自制炸弹放在其汽车后厢,并将炸弹埋在莫哈末赛夫丁家外的椰树下。去年8月11日,警方带队到莫哈末赛夫丁的家外,莫哈末赛夫丁向警方指出手榴弹的所在位置,拆弹专家也在现场将手榴弹引爆。


主控官莫哈末法兹兰副检察司说,虽然被告在案件中扮演很小的角色,但被告携带炸弹,若炸弹没有被发现,蒲种山庄酒廊的袭击案就有可能重演。他希望法庭考虑到公共利益,对被告施予严惩。


度假村员工被控


拥有伊国组织图片视频


被告周一在高庭俯首认罪后,法官阿兹曼阿都拉裁定被告坐牢三年,刑期从去年8月9日被捕当天算起。


另一方面,柔佛州哥打丁宜一家度假村的马来员工周一被控拥有伊国恐怖组织的29张图片及240个视频,被告表示要认罪,不过推事表示此案必须移交吉隆坡高庭审理。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菲道斯(24岁)于3月21日下午4时20分在哥打丁宜甘榜小素里里的一家度假村内,被发现手机內存有伊国组织的图片及视频,抵触刑事法典130JB(1)(a)条文,即支持恐怖主义活动。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入狱七年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