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综合讯)涉及房地产贪污案的马来西亚柔州房屋及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州部长)阿都拉迪夫昨天与另一名涉案人士被控33项贪污罪,涉及金额超过3000万令吉(约950万新元)。一旦罪成,每项控状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以及罚款1万令吉或赂款的五倍,视何者为高。
阿都拉迪夫与中间人阿米尔在新山法庭分别被控违反2009年反贪污法令条文。根据控状,两名被告被控于2013年11月13日至去年10月19日期间接受数人的贿金,以批准开放土著单位的买卖,以及让相关发展商在进行发展计划时,减少缴付给柔州房屋基金的数目。
两人不认罪,法官允准他们各以200万令吉(约63万新元)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同时要他们交出护照。不过,由于阿都拉迪夫的银行户头在调查期间已被冻结,其家人无法筹足保释金,因此他被押返监狱候审。此案定于5月30日过堂。
反贪会副主席:接下来还会有数人被控
此外,反贪会副主席阿占昨天受询时透露,此案接下来还会有数人被控。
今年2月底,反贪会针对柔州房地产巨额贪污案展开连串逮捕行动,先后逮捕包括阿都拉迪夫的儿子及助理在内的七名人士,并冻结他们的45个银行户头内约1550万令吉(约492万新元)存款。阿都拉迪夫较后被传召协助调查,随即被捕。
反贪会官员也到阿都拉迪夫的住家搜查,搜出4万1000令吉(约1万3000新元)现金、150个名牌包包,并扣押了一辆豪华轿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