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信综合电)泰国一对夫妇被控在保护林里砍树而被判重刑,最高法庭昨天虽然将他们的刑期从15年减到五年,但这起案子引发的质疑仍难以平息。
泰国东北部加拉信府(Kalasin)横柏(Huai Mek)县居民乌东(54岁)和妻子达恩(51岁),2010年7月12日骑电单车到东拉廊国家公园(Dong Ranang National Park)去偷采野蘑菇。
当天正逢当局追捕一群非法采伐者,乌东和达恩发现当局突袭抓人后也急忙逃亡,惊慌之中留下了电单车。
执法人员最终无法逮捕任何偷伐者,而循着乌冬夫妇电单车的车牌找到了他们,最后以非法采伐的罪名起诉两人。林业官员指控两人在国家公园内一片大约12公顷土地上,非法砍伐了1000棵受保护的树木。
加拉信省级法院在2011年9月宣布两人非法采伐罪名成立,判处两人各入狱30年,由于两人认罪,法院将刑期减半。
两人后来提出上诉,坚称去保护林纯粹只为采蘑菇,而没砍伐任何树木,但上诉法院维护原判。
乌东夫妇后来向好几个不同的机构求助,结果引起媒体广泛报道,当局对此事的处理和法院的判决都被质疑。
乌东夫妇曾披露,他们最初认罪是因为他们的律师和邻居告诉他们认罪可换取减刑,不必坐牢。
最高法院昨天宣布将刑期减至五年后,乌东夫妇表示愿意接受这个判决。两人至今已服刑20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