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综合讯)马来西亚一名36岁的“狼父”把15岁的亲生女儿当性奴,从两年前开始多次性侵她,东窗事发后昨天被控632项性侵、鸡奸、乱伦及虐待儿童罪。若所有控状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长达3000年。


此案是马来西亚新设的儿童性罪案法庭审理的首起案件,被当地媒体喻为国家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儿童性侵案。由于控罪太多,法庭昨天费时一整天也未能完成全部提控,必须延至今天继续。


被告是一名私人公司顾问,他被控从2015年开始,多次在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双溪威的住家性侵当时年仅12岁的受害者。为保护受害者,法庭禁止媒体报道被告及受害者的名字。


案情显示,被告于去年和妻子离婚后,获得受害者的抚养权,此后就不断侵犯受害者。直到最近,受害者听说被告要将另两名和母亲同住的妹妹(分别11岁及9岁)接来一起生活,才终于鼓起勇气向母亲揭发被告的兽行。


被告因此被控触犯2016年儿童保护法令、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刑事法典第376B条文(乱伦)及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根据法令,鸡奸罪若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另加鞭笞;乱伦可被判最高30年监禁另加鞭笞。


此外,雪州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莫哈末再尼受询时指出,受害者申诉早在父母离异前就已遭狼父性侵;父母离婚后,两个妹妹归母亲抚养,而她则跟被告同住,结果被告变本加厉,几乎每天性侵及鸡奸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