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高庭昨天驳回人民公正党班登区国会议员拉菲兹的上诉,维持地庭判他泄漏官方机密,即公开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最终调查报告内容罪名成立,监禁18个月的裁决。这意味着拉菲兹将丧失国会议员资格。


拉菲兹的代表律师哥宾星随即要求暂缓执行刑罚,以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获得高庭允准。


至于拉菲兹被控在未经许可下持有一马公司最终调查报告内容一案,高庭则裁决他上诉得直。


大选恐难上阵


拉菲兹昨天在庭外指出,如果上诉庭没有在来届大选前审理其上诉案,他恐怕无法上阵大选。


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48(3)条款,一名国会议员若在刑事罪下被判监禁超过一年,或罚款2000令吉(约640新元)或以上,就会丧失议员资格。


吉隆坡地庭是在去年11月14日宣判拉菲兹两项控状罪成,判处他每项控状个别入狱18个月,但刑期同时执行,换言之拉菲兹只需坐牢18个月。拉菲兹随即针对此判决提出上诉。


现年40岁的拉菲兹也是公正党副主席,他是在去年4月8日被控。首控状指他于去年3月24日在国会大厦持有一马公司审计报告第98页,而该文件被列为官方机密,他并没有权利拥有,因此触犯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第8(c)(iii)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一年及不超过七年。


次控状指他于去年3月28日在国会大厦召开记者会,公布一马公司审计报告第98页的内容,抵触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第8(1)(c)(iv)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一年及不超过七年。


据了解,拉菲兹公开的文件内容涉及一马公司和武装部队基金局(LTAT)被指有舞弊交易。拉菲兹当时声称,他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才冒着坐牢及失去议员资格的风险公开有关文件。不过,一马公司否认舞弊,并要求当局对付拉菲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