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综合讯)马来西亚又发生疑是宗教局矫枉过正事件。吉兰丹州一名穆斯林男子穿短裤准备参加室内足球赛,却在途中下车买东西时被宗教局官员取缔,要求他接受辅导,否则可能会因藐视伊斯兰刑事法而被罚款1000令吉(约320新元)。


被取缔的是30岁的批发店职员旺凯鲁,他表示从学生时代开始穿短裤踢足球,完全不知道这会抵触伊斯兰法,并抱怨说:“难道要我穿沙笼去参加室内足球赛?”


不过,丹州宗教局助理执法主任莫哈末法祖里受询时表示,若旺凯鲁当时身在室内足球场而非公共场所,那穿露出膝盖的短裤就没有违反伊斯兰刑事法。


据了解,旺凯鲁是在本周一前往参加室内足球赛途中,下车帮妻子买晚餐时被哥打峇鲁宗教局官员拦下。


旺凯鲁说:“该官员给我一张传票,指我暴露膝盖,藐视伊斯兰刑事法,令我大吃一惊。如果我没有下车买东西,我真的没想过穿短裤去做运动是违法的。”他指出,他随后接获通知,必须在下个月参与辅导课程,否则伊斯兰法庭会传召他出庭,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罚款1000令吉。


无论如何,他说,他会尊重宗教局指示接受辅导,但强调当局应做好宣导工作,让民众都了解有关法律。“如果这是犯法的,他们必须清楚让民众知道。我们怎么会知道这是罪行呢,因为足球员都穿短裤。”


对此,莫哈末法祖里指出,穆斯林必须遵守伊斯兰穿着指南。“就如同穆斯林女性要戴头巾一样,男性也必须遵守伊斯兰穿着指南。”


根据伊斯兰穿着指南,男性的衣着必须从肚脐眼开始,覆盖到膝盖之下的小腿。


莫哈末法祖里说,其实这不是首次发生旺凯鲁这样的案例。“今年初也因为同样问题,向三名男子发出传票。这三人都参加了辅导课程。”他强调,伊斯兰刑事法只针对穆斯林,非穆斯林不受该法令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