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综合讯)朝鲜领导人金正恩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遭攻击后,两名女被告匆忙走向厕所时,神色及肢体动作极不自然,走路时一直摊开双手,似乎要避免手掌碰触身体。
金正男遭毒杀案昨天第七天审讯,高庭播放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提供的案发当天闭路电视画面。
本案第九名控方证人、查案官旺阿兹鲁供证时说,根据有关闭路电视画面,越南籍被告段氏香事发后把双手放在身体两侧,与身体保持一定距离;印度尼西亚籍被告茜蒂艾莎则把双手放在胸前,做出扇风的动作。
控方证人:案发后段氏香想即刻离开现场
他指出,案发后被告神情紧张,看似想即刻离开现场,而走路时肢体动作不自然。他在庭上示范段氏香当时双手如何一时举到胸口位置,与身体保持距离,一时又放下与身体两侧保持距离,看起来像企鹅的步行姿势。
他因此认为,被告当时应该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此话一出,辩方律师郑宝德即时抗议,认为这只是证人的个人意见。
不过,主控官旺沙哈鲁丁表示,这是证人根据闭路电视画面所得出的结论,并不是个人意见,获得法官同意。
至于另一被告茜蒂艾莎,旺阿兹鲁指出,根据闭路电视画面,案发后她从三楼的手扶梯前往二楼厕所。“她看起来很不舒服,双手做出扇风的动作。”
金正男的验尸报告指他死于VX神经毒剂。较早时,此案第八证人化学局化武分析中心主任拉惹苏巴马廉指出,两名被告案发时所穿的衣物上发现该毒剂成分。
旺阿兹鲁也说,两名被告在施袭过程中没有交集,之后分头撤离,过程非常快速。“两人当时对死者作出的举动具攻击性,事后也未作出道歉的动作,而是直接离去。根据我的看法,这可被称为‘攻击’或‘几个人的联合行动’。”
他说,闭路电视画面也显示,案发前两天,即2月11日,段氏香曾在机场离境大厅外随机找一名公众“预习”,但当时她的动作“看起来较温和,不如案发时快、狠、准”。
此外,旺阿兹鲁指出,死者案发时携带的背包中有10万美元(约14万新元)现金,目前由警方保管。至于其他遗物,包括死者的外套已交还朝鲜大使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