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主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周四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7年危险毒品修正法案二读,建议废除强制性死刑,并赋予法官判刑的裁量权。
上述修正案立即在当地法律界引起热议。支持者认为修正后的法律赋予法官在判决上的斟情权具有意义,也有助于减少冤假错案导致的死刑。反对者则认为修正案让主控官与法官拥有过多的裁量权而容易助长贪污。
据《星洲日报》报道,修正后的法案将赋予法官的裁量权,包括根据特定情况宣判毒贩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鞭笞不少过15下。
根据法案,法官可以根据四种情况免判毒贩死刑。这包括被定罪者被捕时没有买卖毒品的证据、被告并非“卧底”(agent provocateur)、被定罪者只涉及运输、携带、运送或交付危险毒品,以及检控官以书面向法庭证实,被定罪者曾协助执法人员打击在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的贩毒活动。不过,修正案不适用于正等候上诉的案件。
律师:不少贩毒者遭人利用
律师陈键汉告诉《东方日报》,根据他处理过的毒品案件经验,他发现不少人是遭人利用,例如一些女子与毒贩“相恋”而成为“毒驴”,然后帮忙带“东西”进入马来西亚。她们虽然无意贩毒,不过一旦罪名成立,法官又无权判处死刑以外的刑罚。
他认为上述修正案的意义在于法官获得了裁量权,可以选择判死刑,或坐牢和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