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总检察署为了处理伊斯兰宗教和教法等议题,决定设立“伊斯兰法和法律和谐组”,专门负责研究及协调解决民事法庭与伊斯兰法庭之间的冲突。


总检察署昨天发表声明说,联邦宪法规定他们有义务为国家元首、内阁及部长提供法律意见。声明说,上述特别小组将成为处理涉及伊斯兰纠纷的协调中心。


声明表示:“(伊斯兰法和法律和谐组)其任务包括提供法律建议、草拟伊斯兰法律、批准对伊斯兰有关的国际公约以及协调民事法律和伊斯兰法律,调解民事法庭和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的矛盾冲突。”


总检察署希望伊斯兰教法和法律和谐组能让大家更有效及以符合时宜的方式解决伊斯兰相关课题。


分析员认为,总检察署成立“伊斯兰法和法律和谐组”,与联邦法院上周三前宣判父母无权单方面安排子女改信伊斯兰的判决有关。


这项判决引起当地一些保守伊斯兰群起抗议,霹雳宗教司哈鲁沙尼更要求当局让伊斯兰法庭与民事法庭拥有同等地位。民事法庭目前的位阶高于伊斯兰法庭。


首相纳吉次日则表示,政府将探讨重新在2017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修正案增加88A条文,明文禁止父母单方面为未成年的孩子改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