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综合讯)马来西亚柔佛州居銮一名华族男子三年前致死新加坡籍女友案昨天下判,被告在控方把谋杀控状改为误杀后俯首认罪,被判坐牢18年,刑期由被捕日算起。


被告陈家发(47岁,地砖承包商)原本被控谋杀,麻坡高庭法官哈丽嘉昨天宣判时表示,由于控方证据不足,因此谋杀表面罪名不成立,但相关证据却足以证明被告误杀,因而谕令控方修改控状。


根据修改后的控状,被告被控于2014年6月24日午夜12时至上午8时之间,在居銮优景苑的住家内,以枕头误杀新加坡女子吴宝妹(43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高30年和罚款。


被告认罪后其律师维杰惹南向法官求情时说,被告与死者是情侣,事发时两人喝醉了并发生争执,被告当时处于不清醒状态;事后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并向死者家属道歉。


他指出,已婚的被告没有案底,和妻子育有四名尚在求学的子女,目前家庭经济靠妻子支撑,希望法官轻判,让被告有机会改过自新。


死者吴宝妹(会计师)生前和马来西亚籍丈夫育有一子三女,年龄介于18至27岁;她在约10年前与丈夫分居后与子女一起生活,并于2014年初与相识多时的被告交往。警方调查显示,死者和被告因感情出现问题而争吵,进而引发这起命案。(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