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政府计划让所有政府机构在明年1月1日前都设立托儿所。当局也将修托儿所法令,规定住家式保姆也必须向政府登记。


住家式保姆是指在自己家里提供托儿服务者。这类托儿服务在马来西亚十分普遍,但却几乎不受任何法令约束。近年来一些婴幼儿在托儿所伤亡的案例,涉案者大多是这类保姆。最近的案例就是本月初的阿当拉古雅遇害案。


阿当拉古雅是一名来自吉隆坡的五个月大婴儿。他母亲本月3日晚上到保姆家接孩子时,保姆指孩子父亲已经带走孩子。警方过后认为保姆说辞可疑而上门调查,结果发现在保姆住家冰箱发现阿当拉古雅的遗体。此案引起全国震惊,各方都要求当局加强对托儿所的管制。


副首相及妇女与家庭发展部长(妇女部)旺阿兹莎昨天在国会答询时表示,妇女部将与教育部合作,让学校为教师提供托儿所。伊斯兰党兰斗班让区国会议员茜蒂再拉当时问旺阿兹莎,当局将如何监管托儿所以免阿当拉古雅案重演。


旺阿兹莎说,目前的“1984年托儿所法令”只要求负责四名儿童以上的托儿所必须登记,负责四名儿童以下的托儿所及住家式保姆则不在管制范围。她说,妇女部将修改这项法令,规定所有提供托儿服务者都必须登记。


她说,当局也将修改儿童法令,规定所有从事与儿童有关工作者都必须向政府登记。妇女部将与警方合作检查这些人的背景,全面减少儿童面对的风险。她希望家长能与当局配合,将孩子送到有向政府登记的托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