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法庭批准总检察署撤销针对前首相纳吉的三项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案的洗钱控状后,不到24小时又提控他相同的三项罪状,涉及款项高达4700万令吉(约1600万新元)。
现年66岁的纳吉否认有罪,他昨天上庭前在面簿发文,对当局反反复复的行为表示不满,并嘲讽希望联盟大权在握,可任意提控他。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周四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罪时表示,这不代表纳吉无罪。据悉,此案是因为还未带到地庭,就被直接带上高庭,犯下了司法程序上的错误,因此才被撤回。
汤米托马斯昨早在地庭重新提控纳吉;控状指纳吉于2014年7月8日,收受总额47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所得,并将这笔钱分成三份存入他的私人银行户头,因此触犯2001年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法令。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监禁五年,或罚款500万令吉(约167万新元),或两者兼施。
此案定于3月8日重新过堂,纳吉获准保外候审,且无须交付保释金。
纳吉至今面对至少39项与一马案有关的贪污及洗钱控罪,其中七项的案件将在下周二(12日)开始审理。不过,纳吉昨天已向法庭申请暂缓审理。
对于当局撤控后又提控他,纳吉在面簿申诉说,前天早上他上庭时,控方突然撤销提控,但反贪会当晚又到其住家,通知他次日早上8时30分必须再次出庭。他不满地说:“三个被撤销的控状,待会儿又要被控。是的,如今提控权都在他们手里。”
案子未带到地庭,就直接带上高庭,犯下司法程序错误,因此才被撤回。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
汤米托马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