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讯)马来西亚立场温和的民间组织“马来显要组织”(G25)说,马来统治者受限于宪法与法律,不能如专制统治者般随心所欲。


该组织昨日发表措辞强烈的声明说,在君主立宪制下的统治者,除非符合特定情况,否则,再不满意州务大臣的表现或行为,都没有权力开除州务大臣。


除非符合特定情况统治者无权开除州务大臣


声明说:“毫无疑问,联邦宪法至高无上。从国家元首、统治者、部长到每个公民都受到联邦宪法及州宪法的约束。”


声明指出,柔佛州宪法4(7)条文清楚阐明,州务大臣不受苏丹约束,因此,统治者开除州务大臣有违宪法。“只有在州议会通过不信任动议,证明大臣不再获得大多数州议员的支持后,苏丹才有权开除大臣。那些唯王命是从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不再生活在君王统治下的封建社会。”


首相马哈迪与柔佛王室近期因在柔州大臣的委任权上出现争议。在柔佛王储东姑伊斯迈发推文指原大臣奥斯曼沙比安遭其父(柔佛苏丹)撤换后,马哈迪指只有执政党才有权委任大臣,而非苏丹。他说,马来西亚奉行议会民主,统治者的角色必须符合民主与法治精神与实践。


只有在州议会通过不信任动议,证明大臣不再获得大多数州议员的支持后,苏丹才有权开除大臣。那些唯王命是从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不再生活在君王统治下的封建社会。


——民间组织“马来显要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