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沙巴州前首席部长慕沙阿曼被控35项贪污和洗钱案,其中五项控状因控方无法提出有力理据,获高庭宣判无罪释放。这五项控状涉及的款项高达1280万美元(约1750万新元)。


此案主控官乌马赛夫丁原本要求法庭判慕沙阿曼无罪省释(DNAA),但高庭法官柯林劳伦斯直接宣判慕沙阿曼无罪释放。


法官指出,控方提出的理由没有说服力。“被告不能因此继续背负有关控状,我谕令他获得释放。”


不过他说,法庭会继续审理慕沙阿曼其余30项贪污和洗钱控状。


慕沙阿曼也是沙巴巫统前主席,自2003年开始出任沙巴州首长,直到去年大选国民阵线(国阵)倒台为止。大选后反贪污委员会开始调查慕沙阿曼在沙巴木材特许经营合约中涉贪及洗钱的指控;他于去年11月被控,涉案总额高达6300万美元(约8600万新元),但他否认有罪。


根据35项控状,慕沙阿曼被指于2004年12月20日至2008年11月6日期间,分35次在新加坡及香港的八家金融机构,以沙巴州首长兼沙巴信托基金会董事局主席的身份接受贿赂,以把沙巴木材特许经营合约交给指定公司负责。此举抵触1997年反贪污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