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教育部副总监(学校营运部门)阿末拉菲证实,他在上个月发出公函给各州教育局,表明教育部允许马来西亚回教宣教基金会在全国学校、师训学院、技术学院、社区学院、公立大学以及数所特定私立大学进行传教活动。


阿末拉菲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表示,这项指示涉及所有学校,包括华小和淡小,但是这属于选择性(optional)。


教育部澄清:不涉华小淡小和教会学校


不过教育部昨日(12月24日)发表文告澄清,回教宣教基金会(YADIM)的传教活动不会涉及国民型华小、淡小和教会学校。“教育部允许该基金会在全国学校进行传教活动,不是回教化举措,也没有涉及非回教学校,包括华小、淡小和教会学校。”


教育部指有关公函在社交媒体上流传后,引起民众误解,而教育部严正看待此事。“该公函是教育部和教育机构之间的行政文件,旨在鼓励学生的领导计划。YADIM同学会(Rakan Siswa YADIM)的活动需要获得机构或学校的准许,而且仅限于志愿参与的回教徒学生。”


教育部保证,该基金会同学会将遵循非回教徒学生现行的宗教自由规则和原则。“校方也将会进行监督,确保有关活动不涉及任何非回教徒学生。”


阿末拉菲在11月27日致给所有州教育局的公函,提到他是根据教育部长办公室于10月2日同意的事项和指示,发出公函。公函提到教育部已批准回教宣教基金会在全国学校师训学院、技术学院、社区学院、公立大学以及数所特定私立大学成立YADIM同学会,为成员传授组织领导技能。


回教宣教基金会主席聂奥玛受询时说,在中学阶段,有关计划不但可帮助塑造学生的品格,也促进非回教徒跨文化交流,且相关计划已经在大学阶段推行。


民政党主席刘华才之前揭露,社交媒体近日流传数封来自教育部、沙巴教育局公函及教育部长办公室备忘录,显示教育部批准回教宣教基金会在全国学校等教育机构进行宣教活动。因此,他要求马智礼解释是否作出这项批准。


反对党指有违联邦宪法


他发文告指出,若相关信函属实,马智礼须向人民解释为何发出如此信函,且批准回教宣教基金会在国内小学、中学、学院及大学成立协会宣教有何用意?


此外,马华总会长魏家祥在面簿贴文质问,联邦宪法赋予国民选择宗教的权利,而信奉上苍乃国家原则之一,马智礼一纸通令,同意让回教宣教基金会到全国学校及高等学府进行活动的出发点何在?他吁副教育部长张念群给予非回教徒社群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