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综合讯)马来西亚政府越来越严格执行行动管制令,62名违例者昨天在新山及怡保法庭被判入狱。这是行管令实施以来,首次有违例者被判入狱


马国3月18日实施行管令以遏制冠病疫情后,警方是援引2020年防范与控制传染病条例执法,起最高的刑罚是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约330新元)或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但行管令实施以来的,各地推事庭的一般上都判处被告罚款而很少直接宣判被告入狱。


不过,新山有47人因违反行动管制令而在昨天遭警方带往新山推事庭面控。被告皆当庭认罪后,各被判监禁10天至20天。他们也都被罚款500令吉(约165新元)。


47名被告年龄介于20岁至65岁,其中包括在籍大学生。他们的监禁期从被捕日算起。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案件从昨天上午10时开始审理至下午逾4时才结束。


根据控状,他们被控本月27日起因不顾行管令而外出活动,抵触2020年防范与控制疾病条规及刑事法典第妨碍公务员执法条文。审理此案的推事为莫哈末祖希米;主控官为蔡颖娴。


蔡颖娴透露,被告来自至达诚警区、新山南区警区、新山北区警区及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他们将在居銮监狱服刑。她说,被告们在庭上告诉法官的外出理由包括找朋友、在公寓下闲逛、在咖啡店喝茶聊天、声称向朋友借钱等。她指出,被判最长20天监禁者是由于推事认为这名被告的解释并不合理。


警方受询时表示,大部分被告都是以“找朋友”为由企图通过警方路障,也有人质疑警方为何询问其目的地。警方认为这些人妨碍警方执行公务而逮捕他们。


霹雳11人被判监两个月


此外,霹雳警方昨天则将15名违反行管令者带上曼绒推事庭。推事艾诺芭希拉判予重判,其中的11人被判监禁两个月,刑期从周一算起。其余四人被判监禁10天至一个月,以及罚款500令吉至1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