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被控挪用一马公司资金的前首相纳吉继子里扎阿兹获法庭判无事省释;即他可获释,但控方一旦找到证据,可再次提控他。他将把超过1亿美元的海外资产交还马国政府。
本案周四在吉隆坡地庭审理时,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告诉法官,总检察署考量里扎的陈情后,同他达成数项协议,包括他交出数百万令吉给政府。法官基于控辩方达成协议,宣判里扎无事省释。
马国反贪会过后发布声明说,按照协议,马国政府将可追回涉及此案的1亿零730万美元(约1.53亿新元)海外资产。
现年43岁的里扎是美国红岩电影公司创办人及总裁。他去年7月5日被控于2011年4月至2012年11月期间,在美国洛杉矶及新加坡,分五次接受总额2.48亿美元(约3.5亿新元)的非法资金。他被指利用其中约1.55亿美元制作著名电影《华尔街之狼》。
他被控违反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
一旦罪名成立,可判监禁不超过五年、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约165万新元)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