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吉隆坡高庭周四裁决,国会下议院5月18日召开的“一日国会”是合法及有效的,因为政府有责任保护国会议员免受冠病疫情影响。这是与极具争议性的“一日国会”有关的首个法庭判决。
律师肯卡哈兰及社运分子阿鲁慕甘在5月15日入禀法庭,指国会三天后的开会议程只有国家元首致词一项,违反了联邦宪法的相关规定。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末卡马周四下判时说:“无可否认的,一日国会并不寻常,也是前所未有的。但我认为这并不违法。”
他说,首相慕尤丁在开会前表明,政府是由于冠病疫情而决定只开一天的国会会议,议程只有国家元首的开幕御词。这个决定是公平合理的,因为政府有责任保护议员免受冠病威胁。
马国今年2月发生“喜来登事件”后政治变天之前,国会原定从3月9日起开会24天。慕尤丁3月1日宣誓就任首相后将国会推迟到5月18日,之后再以冠病疫情为由,要求只在18日开会,并只讨论四项议案。
这引起反对党强烈不满,指慕尤丁是为了躲开前首相马哈迪提出的不信任动议才出此下策。慕尤丁5月13日再要求国会将18日的议程减至只有元首宣读施政御词。这让反对党更无法接受,因为这意味须等到7月国会复会时才能挑战慕尤丁政府的合法性。
5月18日,国家元首宣读施政御词后国会即休会,整个过程55分钟。反对党因此讥讽那并非“一日国会”而是“一小时国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