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政府与高盛集团7月底就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案达致和解后,吉隆坡高庭昨天批准总检察署撤回针对高盛集团和它的两家亚洲子公司的刑事提控,宣判它们无罪省释。
主控官马兹里昨天在此案案件管理时向法官莫哈末再尼指出,此案已有新发展,因此决定撤控。
双方达39亿美元和解协议
他没有说明是什么新发展,但相信是指马国政府和高盛集团达成的39亿美元(约53.2亿新元)赔偿和解协议。高盛集团上个月已根据协议支付其中的25亿美元现金赔偿,剩余的14亿美元将通过一马公司被充公的资产偿还。
法官批准控方撤控申请,并宣判高盛国际公司、高盛亚洲公司和高盛新加坡公司无罪省释(DNAA)。
马国政府于2018年12月,就一马公司子公司与阿尔巴投资PJS有限公司发行债券一事,提控上述三方共四项触犯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的罪名。
尽管控方决定撤控,但马兹里指出,总检察署会继续提控高盛集团的前银行家黄宗华。黄宗华目前已被引渡到美国受审;美国司法部是在2018年11月提控黄宗华、高盛集团前东南亚区董事长雷斯纳及通缉犯刘特佐等三人违反美国的《反海外贿赂法》。他们在马国则被控涉嫌为一马公司发行三批总值65亿美元债券时,收取近一成或约6亿美元佣金,比一般1%至2%的抽佣率高几倍。他们也涉嫌在发行债券时,不当挪用总额27亿美元的一马资金。
此外,马国财政部长扎夫鲁透露,截至今年7月15日,一马公司仍拖欠高达413.6亿令吉(约136亿新元)的债务,当局为此每年须支付17亿令吉(约6亿新元)的利息至2022年。
他在国会回答议员的询问时指出,在讨回一马公司资产方面,政府至今已索回约28.4亿令吉(约9.3亿新元)。他说,在这笔资金中,有6.2亿美元或大约26亿令吉是美国司法部在充公挪用一马资金购买的资产后,归还给马国的。“政府也在和多个国家,如新加坡及瑞士商讨索回一马资产的事,但相关程序预计还得耗费一些时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