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拒绝首相慕尤丁要求颁布紧急状态令建议的做法受到司法挑战,一名资深律师昨天入禀吉隆坡高庭,寻求法院裁定元首的决定是否违宪。


根据电子媒体“当今大马”获得的法庭文件副本,原告赛依斯干达昨天通过Kengadharan & Co律师事务所入禀此案,希望法庭裁定,国家元首是否拥有不受约束的斟酌权以拒绝颁布紧急状态令,以及国家元首拒绝根据首相的建议行事,是否违反联邦宪法第40条款和第150条款。


马国联邦宪法第40条款阐明,国家元首须根据内阁,或得到内阁委托的部长的建议行事。第150条款则阐明,国家元首若确信国家安全、经济命脉或公共秩序受威胁,可在全国或特定地区颁布紧急状态令。


原告把马国政府列为本案唯一答辩人。他在入禀书中强调,此案关乎公共利益,且有利于维护法治及尊崇宪法。


马国首相慕尤丁10月23日召开内阁特别会议后,前往彭亨州觐见也是彭亨苏丹的国家元首阿都拉,建议颁布全国紧急状态令,停止国会会议等一切政治活动,全力抗击冠病疫情。不过,元首10月25日召集各州马来统治者商议后,拒绝慕尤丁的建议,并指他对政府持续采取的抗疫情措施有信心,因此,他认为现阶段没有必要颁布紧急状态令。他也训斥政治人物停止不负责任的政治谋算,携手对抗疫情和复苏国家经济。


尽管此前有消息指慕尤丁要求颁布紧急状态令,是要避免政治持续动荡,妨碍政府防控疫情,以及破坏政府在疫情期间落实振兴经济的计划,但舆论普遍认为,慕尤丁真正的目的是要阻止国会复会,以避开面对不信任动议及2021年财政预算案表决,因为若这些都不过关,国民联盟(国盟)政府恐将倒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