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性)马来西亚一名律师上个月底入禀法庭,要求裁定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拒绝首相慕尤丁要求颁布紧急状态令建议的做法是否违宪后,一家网络媒体暗指有关律师是“首相的人”,引起土著团结党不满,报警要求彻查该网媒涉嫌诽谤慕尤丁。


土团党昨早报警后,该网媒“Malaysia Dateline”下午就在网站发布道歉启示,向也是土团党主席的慕尤丁道歉,并撤下有关文章。


土团党宣传主任旺赛夫昨天上午到吉隆坡金马警区总部报案后,在警局外召开记者会指出,上述网媒在11月7日,也就是资深律师赛依斯干达入禀法庭后的约一星期,刊登一篇文章,其中一段提及“赛依斯干达似乎是慕尤丁的人,如果是,那他入禀法庭挑战(国家元首的决定)的做法,是受到鼓励及保护的”。


旺赛夫说,这段内容暗示赛依斯干达是按慕尤丁的指示,入禀法庭挑战国家元首。“对土团党而言,这显然是在诽谤首相。这不是事实。”


他强调,土团党支持言论自由,但媒体也须负责任,秉持良好的新闻操守,不能诽谤他人及误导人民,因此,该党要求有关网媒向慕尤丁道歉,并撤下该篇文章。


慕尤丁10月23日召开内阁特别会议后,觐见国家元首阿都拉,建议颁布全国紧急状态令,停止国会会议等一切政治活动,全力抗击冠病疫情。不过,国家元首10月25日召集各州马来统治者商议后,拒绝慕尤丁的建议。


随后,赛依斯干达在10月30日入禀吉隆坡高庭,希望法庭裁定,国家元首是否拥有不受约束的斟酌权以拒绝颁布紧急状态令,以及国家元首拒绝根据首相的建议行事,是否违反联邦宪法第40条款和第150条款。


马国联邦宪法第40条款阐明,国家元首须根据内阁,或得到内阁委托的部长的建议行事。第150条款则阐明,国家元首若确信国家安全、经济命脉或公共秩序受威胁,可在全国或特定地区颁布紧急状态令。


赛依斯干达把马国政府列为本案唯一答辩人。他在入禀书中强调,此案关乎公共利益,且有利于维护法治及尊崇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