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政府向一马公司(1MDB)弊案关键人物刘特佐的代理人陈金龙追讨约6800万令吉(约2230万新元)所得税欠款。


《星洲日报》报道,马国政府1月15日通过税收局入禀诉讼,将43岁的陈金龙(译音)列为答辩人。高庭副主簿官法拉昨日进行网上过堂,并预定3月16日审理。


根据诉状,答辩人在2010年至2013年的估税年须缴付总共约6800万令吉所得税欠税,并在去年11月24日将缴税通知书寄到答辩人位于吉隆坡甲洞中央花园的地址。


陈金龙不只与刘特佐的关系密切,身份也神秘,因为陈金龙一直都只透过电邮及其他管道同各家银行沟通,许多与他往来的银行都未曾见过其真面目,以致一马公司案发初期,各方都以为陈金龙是刘特佐在新加坡转账时使用的假名。


陈金龙这名字在美国司法部136页的诉状书中出现55次,而新加坡对一马公司洗钱案审讯中也多次提及陈金龙。


据马国财经周刊“The Edge”早前报道,调查一马公司弊案的官员发现,一马公司的资金流入四家新加坡公司,这些公司都是由陈金龙拥有。这四家公司被指花费2亿4759万美元,从全球30家珠宝商处购买珠宝。陈金龙也被指负责管理刘特佐在新加坡和瑞士的银行户头,有关户头相信是用来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