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伪造和使用假文件等罪被判坐牢,保释在外等候上诉时却使用假护照潜逃到美国12年的破产会计师黄聪林,日前被判坐牢40个月。
被告黄聪林(44岁)逃到美国后,在纽约结婚、上课,不仅欺骗美国移民厅,还冒充纽约律师,专为客户办移民法案件,收入不错。
被告在2011年因盗窃身份等罪在美国坐牢四年,去年5月20日才被遣送回新加坡,还押至今。
在美冒充律师办移民案子
主控官在陈述刑罚陈词时,指本案加重刑罚的因素不计其数,包括保释在外时又犯法、使用假护照潜逃到美国长达12年、以及误导公共机构移民与关卡局。
他说,被告为了避免在法庭被判监禁的情况下再次犯罪,根本毫无悔改之意。主控官也说,基于罪行的恶劣性质以及被告缺乏忏悔之意,被告应被判总共35至36个月的刑罚,以儆效尤。
黄聪林在法庭上尝试辩解,称他在2003年没有向官方受托人申请许可就出国纯粹只是“自己的疏忽”,而并非故意在未取得当局的许可下擅自离新。
不过,国家法院法官李宝珠严厉谴责被告,说他之前在审讯时一直声称不明白保释书上“不能离新”的字句,现在却又说是疏忽。法官在裁决时,完全同意控方提议应给予被告威慑性判决的说法。
法官指,这起案件加重刑罚的因素不计其数,减轻罪责的因素则寥寥无几。“被告纯粹是因为自身自私的利益而犯下罪行。他在之前审讯时的态度足以显示他毫无悔改之意,也没有一丝反省。他在有证据指证他的情况下,一直编造不同的故事。”
法官也说,被告虽然之前在我国和美国因类似的罪名被监禁,但却没有因此却步,而是再次犯法。“他在审讯时依然狡猾、不诚实,也毫无诚信。他怪罪之前的代表律师和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唯独没有怪罪自己。”
被告曾在1995年因欺骗罪坐牢三年,之后在经商失败后犯下报假案、伪造收条等罪,在2003年被判坐牢3年3个月。
他的护照从2002年4月就遭扣押。2003年6月4日,他用一黄姓男子的资料成功申请到护照,在上诉的两天前(6月22日),用贴上他照片的护照飞美。
非法入境的被告在美国以“Daveng Wee”的名字招摇撞骗,使用一美国律师执业注册号码和名字,取得“执业资格”。他声称最“擅长”移民法,从2006年至2009年就不同移民课题为客户提呈文件给美国移民当局。2007年,他申请临时居留权时,虚报在美国学校念过书。(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