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赌球团伙头目陈锡英的前妻管恩梅妨碍司法公正,法官昨天判她坐牢两个月。


被告管恩梅(41岁)面对一项向贪污调查局提供假资料罪,控方日前在她审讯罪成后促请法官判处坐牢四到六个月。辩方则要求法官判处有条件释放或罚款。


李宝珠法官昨天下判时说,辩方律师求情称被告因为惊谎才撒谎,还说这是轻微案件。她不同意。向执法机构撒谎不是轻微罪行,尤其是被告清楚知道操纵国际球赛是严重罪行,考虑到案发经过和被告的行为,她怀疑被告是因为受到惊谎才撒谎。有鉴于此,被告必须判坐牢,问题是坐牢多久。


法官说,被告面对的是提供假资料罪,其中一个重要考量是有关资料的重要性。当调查员向被告问话的当儿,当局已经取回膝上型电脑。不管被告撒谎的动机和意图是什么,但都没有妨碍调查工作。在这一点上,被告的谎言并没有重要到须判处严厉的刑罚。


法官指出,由于被告是在审讯后被定罪,因此不能获得刑期折扣。有鉴于此,她判被告坐牢两个月,这个刑罚足以警告人们法庭绝不姑息那些向贪污调查局和其他执行机构撒谎的人。


控方要上诉


申请暂缓被告服刑


控方向法官表示要上诉,并申请暂缓让被告服刑获准。庭上并未说明原因。


从控方提呈上诉通知书后,主审法官发表判词,控方在判词发表后提呈上诉陈情书,到高庭择日审理,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管恩梅如果即日入狱服刑,在狱中行为表现良好,扣除三分之一刑期,大概五个星期便能出狱。因此,一般相信,控方可能因为考虑到这一点,而申请暂缓执行庭令。


法庭休庭后,记者问符兆明律师被告是否会上诉,律师表示还没有接到被告的指示。


陈锡英(52岁)被指是操纵国际球赛的团伙头目和金主,目前在刑事法(临时条款)法令下被拘禁。


2013年6月6日上午,陈锡英被传召到贪污调查局,临走前指示被告把两台膝上型电脑放进纸袋里,等他获释后交给他。


当天下午,被告也被传召到贪污调查局。她原本要经常接送她的豪华德士司机陈德展接她,但对方没空,因此安排另一名司机阿卡巴。被告把一个纸袋放在车后座,自己坐在前座。 陈德展后来赶到贪污调查局接替阿卡巴的工作,在附近的咖啡店和被告见面。被告叫他把袋子拿下来,他看见里头装着电脑。后来,贪污调查局人员将陈德展带走,并取走电脑。


案件上月16日开始审讯两天,被告于本月13日罪成。控方证人包括陈德展和丁思扬(34岁)。丁思扬和陈锡英是认识多年的朋友。他因贿赂三名黎巴嫩籍足球裁判、阻碍调查和妨碍司法公正,被判监六年。(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