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受人教唆假冒刚过世的朋友到中央公积金局去,企图更改朋友公积金存款的受益人,好领取户头中5万多元款额。他在东窗事发后还辩称,朋友过世前遭亲人抛弃,因此不想把钱留给家人。


这名男子诺汀(46岁)在法庭承认一项冒充他人行骗的控状,早前通过律师古玛恳求法官别判他坐牢,不过最终被判监六个星期,他因此就刑罚上诉。教唆诺汀行骗的男子苏菲尔(40岁)已在2013年被判坐牢两个月。


国家法院法官张荣光昨天发表判词解释判刑理由。


根据判词,男子耶谷(60多岁)跟诺汀和苏菲尔的关系很好,耶谷在2012年移居马来西亚新山,于2013年1月16日去世。诺汀和苏菲尔在耶谷的家人赶到新山前替他整理遗物,趁机藏起他的新加坡护照。


苏菲尔提议,要身形与耶谷较为相似的诺汀冒充耶谷,到公积金局更换受益人为苏菲尔,以便日后领取5万1000多元的公积金存款。


两天后,两人到公积金局,职员在办手续时查问一些问题,由于诺汀对耶谷颇为了解,因此能应对自如。职员曾问诺汀为何真人比照片看起来年轻,他谎称拍照时生病,所以显得苍老。


职员相信诺汀的话,替他在见证人一栏上签名。公积金局事后发现耶谷已过世,才揭穿骗局。


律师古玛替诺汀求情时说,耶谷遭家人抛弃,死前一年都是诺汀和苏菲尔在照顾他,耶谷其实更愿意把公积金存款留给他们。苏菲尔不满耶谷的家人坐享其成,愤而想出这个计划阻止他的家人获得耶谷的公积金存款。


张荣光法官认为,现已死无对证,诺汀和苏菲尔不能把他们的判断强加在死者身上。


另一方面,诺汀疾病缠身,患有肾病、高血压、哮喘和肺病等,律师完成求情后要求法官将案件展期,希望法官到时能在听取陈词后,判断诺汀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件让法庭法外开恩(judicial mercy)只判罚款。


法官在判词中提到,他批准这项申请,不过律师却未在案件下一次过堂时针对法外开恩这一点陈词,而是进一步求情。


法官不同意律师“分期付款”的求情方式,张荣光说:“若法庭允许这么做,被告和律师就会失去动力,往后都无需尽力准备完整和准确的求情书……打点滴式的做法是坏习惯,往往会造成不必要的延误和拖慢审讯。”


虽然诺汀的病情不足以让法庭法外开恩,但是考虑到他扮演的角色和同情他的身体状况,法官判他坐牢六个星期,少于苏菲尔的两个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