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炳鸿法官下判时表示同意控方的说法,阻慑性刑罚是主要判刑考量。法官说,答辩公司是有预谋的,它们在一段时间内犯案,从中牟取盈利,导致煤气供应商蒙受巨大损失。




乐天餐饮集团旗下24家餐馆擅自改动煤气装置“偷吃”64万余元煤气费,昨天被判罚款53万元。


乐天餐饮集团共面对33项控状,法官是在本月2日裁决其中21项在煤气装置上动手脚,以及八项指它不诚实使用煤气的控状罪成,其余四项则罪名不成立。


控方促请法官每项控状判处最高罚款额,即擅自改动煤气装置最高罚款1万元,不诚实使用煤气最高罚款5万元,总数61万元。辩方则要求判每项擅自改动煤气装置的控状罚款1000元到3000元,而不诚实使用煤气的控状每项罚款3000元到5000元。


不过,黄炳鸿法官下判时表示同意控方的说法,阻慑性刑罚是主要判刑考量。


法官说,答辩公司是有预谋的,它们在一段时间内犯案,从中牟取盈利,导致煤气供应商蒙受巨大损失。


有鉴于此,答辩公司面对的擅自改动煤气装置的控状,法官判每项控状罚款1万元。至于不诚实使用煤气的控状,法官判处每项控状罚款4万元。


控辩双方有14天时间决定是否要上诉。


城市煤气可讨回煤气费


针对此案,能源市场管理局发文告说,除了53万元的罚款外,乐天餐饮集团非法使用的煤气,城市煤气可以追讨回煤气费。


能源市场管理局副局长(监管)杨奕成在文告中说,煤气供应是重要的公用资源。偷窃公用资源导致其他消费者多付费,是不能被接受的。


而擅自更动煤气装置可能干扰煤气供应,也可能会有安全风险。当局将采取严厉行动对付那些更动煤气装置,以及企图非法使用煤气者。


乐天餐饮集团是本地著名中餐馆业者,由蔡智勇和蔡俊勇两兄弟创办。涉案的餐馆包括乐天客栈、乐天海鲜、乐天皇朝、乐天阁、味之楼、功夫乐天和小香港茶坊。它们都使用城市煤气私人有限公司供应的煤气。


案件去年1月8日开审,断续审讯30天。根据控方,城市煤气是在2012年3月23日接获通知,指味之楼煤气用量“异常低”。


技术人员检查后发现有不寻常之处,城市煤气要求新能源电网有限公司调查此事。过后证实,味之楼的煤气装置被人动手脚,原本应关上的绕道阀(by-pass valve)被擅自开启,这么一来厨房使用的煤气便不会反映在总用量上。


有关当局于2012年3月28日至4月19日检查了乐天餐饮集团旗下餐馆,发现煤气装置都被擅自改动。


辩方否认所指,根据乐天餐饮集团首席营运官蔡俊勇(35岁)的证词,他曾在2011年雇用一名自由业煤气服务承包商“阿顺”,要对方协助提升餐馆煤气使用效率,从而节省使用量。可是他并没有授权承包商改动煤气装置。


代表乐天餐饮集团的沈渊博律师昨天求情说,蔡智勇和蔡俊勇两兄弟努力奋斗,建立“乐天”的品牌,在本地和国外声誉良好。此外,它为慈善工作做出许多贡献。


律师说,蔡俊勇可能因为当时太自满,同意聘请“阿顺”提供服务,事实上,答辩公司也是受害者,它们受“阿顺”的误导支付很多钱给“阿顺”,“阿顺”在当局展开调查后失踪。


律师指出,不是所有涉案餐馆面对不诚实使用煤气控状,控方不能一概而论,那是不合理的,法庭必须根据个别餐馆被定罪的控状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