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吴冠强犯案时是内政部官员,已婚并育有三子。他不但把女友的裸照传到她和同事及上司的WhatsApp聊天群组,还发匿名电邮给她上司,及冒充教堂名义寄信给她父亲,极力羞辱她。




女公务员与男友交往期间,让他拍裸照,没想两人关系闹僵,他成了她的梦魇。


原来,男友因她和一名男同事出国度假,感到遭背叛,传裸照到她和同事及上司的WhatsApp聊天群组、发匿名电邮给她上司,以及冒充教堂名义寄信给她父亲,极力羞辱她。


事情发生在去年7月31日到8月3日之间。吴冠强(38岁、译音)过后被捕,他昨天在法庭承认一项非法盯梢,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罪,以及一项拥有331部色情影片的控状,被判坐牢六个月。


欧阳德良法官下判时说,被告蓄意和有计划地诋毁受害者的名誉,使她受到很大羞辱,对她造成持久伤害,因此必须严惩。


遭骚扰女生25岁,为保护她的身份,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她的名字及其他可能泄露她身份的资料。


被告案发时是内政部官员,已婚的他有三个孩子。


案情显示,2011年底,女生大学假期做临时工时认识被告,两人开始交往,最后发展一段感情。她毕业后成为公务员,两人继续在一起,这段感情维持三年。


因女友与男同事出国吃醋


两人交往期间,被告在她同意下拍她的裸照。女生要被告保证不会把照片传出去。后来,两人关系紧张,出现问题。被告发现她和几名男同事关系密切,感到缺乏安全感,经常和她争执。


女生通知被告说要和一名男同事去吉隆坡,他感到不满和苦恼。他一想到自己在她身上花许多钱,还帮她加入目前任职的机构,感觉遭背叛,最后决定把她的裸照传到她和同事及上司的WhatApps群组羞辱她。


被告将储存在自己手机内的裸照,传送到女生的手机,跟着用她的手机发送四张裸照,同时也发送内容淫秽的信息,字里行间暗示她和男同事去吉隆坡胡搞。手机是女生叫他代为保管。


事后,被告删除女生手机里的照片和信息。女生的同事收到照片和信息,拨打女生手机查问,被告没有接听,但发送短信回复道:“发错聊天群组”。


被告过后归还女生手机。她知道裸照的事后质问被告,但他否认是他所为。


被告仍不罢休,他开设虚假的电邮账号,匿名发电邮给女生的上司,指她和男同事在工作时间发生性关系,还说证据在互联网上。


被告也冒充教堂的名义寄信给女生父亲,指她跟多名男子搞婚前性行为,还说她要出国跟人胡搞,叫女生父亲劝女儿等。信件内容是虚假的,被告那么做,是因为他知道女生家人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不会同意她的行为。


女生是在去年8月3日报警,被告过后被捕。


被告违背女生对他的信任


控方促请法官严惩被告,主控官库马兰助理检察司指出,被告蓄意和有计划地污蔑女生,事后删除手机里的裸照和淫猥信息,以掩饰可能留下的线索。女生在与被告交往期间让他拍裸照,他却使用她交托他保管的手机把照片传出去,违背她对他的信任。


被告破坏女生的名誉,极力羞辱她,让人以为她是个随便的女子,使她感到极度难堪,导致女生情绪受到很大影响。主控官援引女生的心理创伤报告指出,她在事发后请假,不敢去上班,因为不知如何面对同事,害怕同事会以异样眼光看她。


此外,女生“无数的夜里失眠”和“害怕展开新的恋情”。她也十分害怕在街上遇见被告,怕被他打。


被告没请代表律师,他在庭上求情时哽咽,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抱歉,他事后被停职,因这件事,家人的生活受到很大影响,三餐不继。


他在呈堂的求情信中表示后悔。被告说,事发后他失去事业。他被停职,在家照顾三个孩子。朋友视他为“麻风病人”,而他的家人在情感上和经济上都遭受重大打击。


他说,上司给了他很多机会,他多次获奖。他愧对上司对他的信任。他知道错,希望法官给他机会。


内政部:将依法处置


被告吴冠强是在2000年6月11日加入内政部,他已在去年8月28日被暂停职务。随着他被法庭定罪,内政部将对他展开纪律行动。


内政部发言人说:“内政部官员必须正直,并能维护高水平的纪律,同时遵守法律。那些违法的官员将被控上法庭,并依法处置。”